各保安从业单位,各保安培训机构:
根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做好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评价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国保安协会的工作部署,为使全省保安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培训服务更加有序规范,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省保安协会决定对全省保安培训机构进行统计,以达到整合资源、优化供需,依法有序推进我省保安队伍职业化、正规化管理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省各地保安培训教育机构、保安服务企业下设的提供对外培训服务的部门及其他对外开展保安培训服务的单位(机构需取得陕西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培训许可证)。
二、填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填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8月7日17:00止。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填报保安培训机构统计表(附件),并提供本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保安培训许可证、培训场地所有权证明(租赁场地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教学设备和实训设施清单、专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机构公章报省保安协会秘书处。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请同时提供会员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杨晋 13363915212 029-86122294
邮 箱:125143992@qq.com
附件:保安培训机构统计表
陕西省保安协会
2020年7月31日